应收账款质押担保贷款
[发布时间:2013年07月31日]

产品定义:承德银行以借款人自身合法所有、并经付款人确认的应收账款的收款权利作为贷款偿还的担保,并在登记部门办理质押登记手续后向借款申请人所发放的贷款。

产品特点:

申请手续简便、办理快捷、便于企业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解决企业无抵押物或抵押不足问题。

申请条件

1、在我行开立存款帐户;

2、具备按期还本付息的能力;

3、提供符合条件的应收账款作质押担保;

4、应持有贷款卡的,需提供中国人民银行核准的贷款卡;

5、与应收账款债务人有两年以上完整的交易记录;

6、信誉良好;

7、其它必须具备的条件。

质押范围

1、销售产生的债权,包括销售货物,供应水、电、气、暖,知识产权的许可使用等;

2、出租产生的债权,包括出租动产或不动产;

3、提供服务产生的债权;

4、公路、桥梁、隧道、渡口等不动产收费权;

5、其它形式的权益。

本资料提供信息仅供参考,具体业务以承德银行规定为准,最终解释权属承德银行。

Copyright 2009 承德银行 版权所有 冀ICP备17005924号-1
总行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世纪城三期5号楼 邮编:067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