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成功中标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代理银行资格[2017年02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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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扩大我行客户服务范围,有效拓展省级预算单位客户群体,一年来,总行结算管理部积极准备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代理银行资格申请工作,并在2016年末通过招投标方式成功取得该业务代理银行资格。 自上年末行领导提出代理省级预算单位国库集中支付业务要求以来,结算部多次赴石家庄与省财政厅及省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请示沟通,不断进行电话联系,向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表明我行参与代理该业务的积极态度,积极争取该业务代理资格。经过多次沟通联系,在信息科技部的积极配合下,经过反复联调测试,提前完成了与省财政厅和人民银行的系统联网,于8月份取得了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核发的代理资格。 12月初,省财政厅决定通过省政府采购中心面向取得人行代理资格的6家商业银行进行公开招标,选取2家银行作为该项业务代理行。接到招标文件后,结算管理部协同信息科技部积极准备招投标材料,编写投标文件,协调部分县支行签订县级代理协议,由行领导出面协调省银监局出具监管指标证明,为投标争取加分项。在我行省会分行尚未设立的不利条件下,经过充分准备,在行领导的直接关心和大力支持下,于12月28日在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公开招投标中,我行一举击败了光大银行等强劲竞争对手,成功中标,取得了省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代理银行资格。该业务资格的取得,必将为我行扩大客户服务范围,提高财政预算单位业务份额创造新的机遇,也将为我行石家庄分行设立后营销省级预算单位客户,争取省级财政存款奠定良好的基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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