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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确权托管公告

[2016年05月13日]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确权托管公告

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各股东:

为进一步规范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行”,曾名承德市城市信用社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管理工作,严格执行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金融企业内部职工持股的通知》(财金〔201097号)等有关城市商业银行股东持股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现需要对本行股东的持股情况进行规范登记并集中托管,以使本行的股权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加强对本行股东权益的保护,使本行能够更好地为各位股东提供服务。为方便本行股东办理股权确权及托管事宜,现就有关办理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对象:

公司所有法人、非法人机构股东及自然人股东。 

二、办理时间:

2016517-2016531日。具体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00 

三、办理地点:

请各股东携带股权确权及托管的相关资料到公司现场办理,具体地址为河北省承德市双桥区行政中心南侧世纪城三期5号楼承德银行总行二楼大会议室。 

四、受理程序

(一)非自然人股东 

1. 非自然人股东持有本行股权未发生变更事项的(即未发生名称或法定代表人变更、停业、吊销、清算、转让、划拨等)以及未质押、冻结的,请按要求填写《股东信息核查表(非自然人股东)》(格式请见附件1-1),并按照附件一《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核查须提供文件清单(非自然人股东)》第1点到第10点确认所属类型并提供相关文件,向本行办理股权确认手续,提供的文件请加盖单位公章。 

2. 非自然人股东持有本行股权存在名称变更、股权变更、股份质押、冻结、诉讼、仲裁、改制、破产清算或吊销、注销等情形的,或发生质押、冻结事项的,应按照附件一《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核查须提供文件清单(非自然人股东)》第11点所列内容,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相关变更事项书面证明文件、工商查询资料、清算报告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二)自然人股东 

1. 自然人股东持有本行股权未发生变更事项(即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未发生改变,以及所持股权未发生挂失、继承、赠予、转让)以及未质押或冻结的,自然人股东本人须携带本行股权证、有效身份证件、本人持有的深圳A股证券账户卡(如有)及复印件等文件,详细请见附件二《股东信息核查须提供文件清单(自然人股东)》第1点,并按要求填写《承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信息核查表(自然人股东)》(格式请见附件2-1),向本行办理股权确认手续。 

本人作为承德银行内部职工(包含离职或离退休职工)持有的股份,或本人依法继承原承德银行内部职工所持有的股份,或本人作为承德银行内部职工以外的个人以内部职工身份认购股份,为本行高级管理人员或持有50,000股以上的,请提供由本人签署的《内部职工股承诺函(持有50000股以上)》(格式请见附件2-5);持有50,000股以下的,请提供由本人签署的《内部职工股承诺函(持有50000股以下)》(格式请见附件2-6)。 

本人有特殊情况的,可以授权经办人携带上述文件及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2-2)、授权经办人的身份证,向本行办理股权确认手续。 

2. 自然人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变更或持有本行股权发生继承、赠予、转让等变更事项,或发生质押、冻结事项的,在本次股权确认工作开展前尚未到我行办理登记的,自然人股东本人或其授权经办人须按照附件二《股东信息核查须提供文件清单(自然人股东)》第2点至第7点的要求提供相关文件,向本行办理股权确认手续。 

(三)如果存在股东受他人委托代持股份情形的,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经公证的股份代持协议;委托方的相关主体资格文件材料。 

(四)如果股份存在尚未了结的法律纠纷或其他瑕疵的,除上述资料外,还应提供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文件。 

(五)本行拟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股东须开立深圳A股股票账户,如股东已开立深圳A股股票账户,请在确权时携带本人持有的深圳A股证券账户卡兵提供复印件;如股东尚未开立深圳A股股票账户,本行将于确权现场安排证券公司营业部工作人员为各位股东办理深圳A股股票账户开立事宜,具体所需材料见附件三《股东开立深圳A股股票账户须提供文件清单》。 

五、说明事项

(一)股东应持附件所要求的相关资料办理股权确认托管事宜,本行核对后留存资料复印件,对于可以确权的股东收回股权证原件,其他原件由股东自行保存。股东信息核查表及复印件均需使用A4纸,身份证的正反面应复印在同一张纸上。如身份证丢失的,可至所在辖区派出所出具身份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章程等文件丢失的,可至原注册登记的工商部门调取相关证明文件。 

(二)各股东必须在托管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办理股权登记,股东须保证所提供资料完整准确,否则由此引起的不利后果由股东自行承担。 

(三)本次股权登记托管工作不向股东收取任何费用,开立深圳A股股票账户所需费用由证券公司营业部确定。为保证上述工作顺利进行,请本行各股东在规定时间内从速办理。 

(四)如有任何疑问,请及时与公司联系。咨询电话:0314-2038399, 0314-2569220 

六、公告日期

2016513日——2016527日。 

附件文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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