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重磅发声:将通过定向降准,再贷款力挺实体经济![2020年04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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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两份重磅文件发布,释放重要信号。 央行发文介绍了一季度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情况。今年一季度,各项贷款增加7.1万亿元,创季度最高水平。央行还透露下一步动作,“将通过定向降准、再贷款等政策措施,继续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 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下发通知,为创业群体带来重要利好。通知指出,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适当下降。 一季度各项贷款增加7.1万亿元 创季度最高水平 央行表示,2020年一季度是实体经济受疫情影响的承压期,为此央行灵活运用多种政策工具,金融逆周期调控力度大幅增强,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信贷支持力度明显加大。 一季度,各项贷款增加7.1万亿元,是季度最高水平。在信贷供给总量增长明显的同时,信贷结构优化,信贷支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增强。 具体而言,央行从以下几大方面介绍了一季度对实体经济的有力信贷支持。 1. 信贷有力支持抗疫和受疫情影响大的行业 卫生和社会工作业方面,3月末,贷款余额6171亿元,增速为17.1%,同比增加7.2个百分点,信贷全力支持社会抗疫。一季度,卫生和社会工作业贷款新增624亿元,同比多增286亿元。 批发零售业贷款方面,3月末,批发零售业贷款余额9.52万亿元,增速8.4%,比上年同期高5.8个百分点。一季度,批发零售业贷款新增4418亿元,同比多增2742亿元。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贷款方面,3月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贷款余额14.1万亿元,同比增长13.3%,比上年同期高3.5个百分点。一季度,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贷款新增6289亿元,同比多增579亿元。 2. 较多中长期贷款流向制造业、基础设施和服务业 央行介绍称,“投向制造业的中长期贷款增速是2011年4月以来新高”。 3月末,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4.15万亿元,同比增长16.7%,增速是2011年4月以来新高;其中,高技术制造业中长期贷款余额8402亿元,同比增长39.2%。一季度,制造业中长期贷款新增2695亿元,同比多增956亿元。 基础设施领域,3月末,基础设施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2.96万亿元,同比增长10.5%,比上年同期高1.8个百分点。一季度,基础设施业中长期贷款新增9749亿元,同比多增1312亿元。基础设施业中长期贷款增速有所回升,主要是由于公共设施管理业中长期贷款增速同比增长12.9%,比上月末高0.9个百分点,明显回升。 服务业(不含房地产)领域,3月末,服务业中长期贷款余额29.5万亿元,同比增长14%,比上年同期高3.8个百分点。一季度,服务业中长期贷款新增1.54万亿元,同比多增3063亿元。其中,3月当月新增4781亿元,同比多增2115亿元。 3. 小微贷款规模和覆盖面快速恢复了增长趋势 3月末,普惠小微贷款余额12.4万亿元,同比增长23.6%,不仅扭转了1、2月份增速环比下降的状况,而且增速比上年同期高4.5个百分点;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比重达7.7%,比上年同期高0.6个百分点,其中,信用贷款占15.4%,比上年末高1.9个百分点,占比显著提高,普惠小微贷款恢复向上增长的趋势。 小微企业主体方面,3月末,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小微经营主体2787万户,同比增长22.2%;一季度增加89万户,其中,3月份增加71万户,比1-2月份的18万户增加明显,出现了大幅反弹式的恢复性增长。 分结构看,一季度单户授信1000万元以下小微企业增加21万户,个体工商户和小微企业主增加68万户。 央行:将实施定向降准、 再贷款等政策措施 在文末,央行表示,“将通过定向降准、再贷款等政策措施,继续引导信贷资金支持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发展,预计小微贷款的规模和覆盖面将持续较快增长”。 业内人士表示,这意味着央行明确将进一步降准。 继3月30日逆回购利率“降息”20个基点后,时隔仅半个月,4月15日,定向降准首次实施与MLF“降息”量价齐动。当日起,人民银行对农村金融机构和仅在省级行政区域内经营的城市商业银行定向下调存款准备金率1个百分点,分两次实施到位,每次下调0.5个百分点。4月15日为实施该政策的首次存款准备金率调整,释放长期资金约2000亿元。 同时,央行开展中期借贷便利(MLF)操作1000亿元,利率较前次下降20个基点至2.95%,3年来首次跌破3%。 事实上,自去年11月以来,MLF操作利率调降幅度便逐渐加大。从去年11月操作调降5个基点,至今年2月调降10个基点,再到本月调降20个基点,MLF操作利率创下同期限MLF操作利率的历史最低水平。 而自今年3月下旬以来,央行货币政策进入了加大逆周期调节力度阶段。在本月15日进行了年内第三次降准,同时开展1000亿元MLF操作并调降利率之前,央行先是下调逆回购利率20个基点,后又下调超额存款准备金利率。 据此,多位机构人士认为此次调降MLF利率或将引导LPR进一步下行。 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称,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报价机制以及此前变动规律看,预计4月20日1年期LPR报价将与MLF利率下调20个基点的幅度一致,利率为3.85%。同时,为保持房地产调控稳定性和连续性,5年期以上LPR利率下降10个基点至4.65%。 三部门要求: 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 降低利率水平 财政部联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力度全力支持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力度,全力支持创业就业和复工复产。 基金君根据通知原文与财政部有关负责人答记者提问,总结出以下重点。 1.降低申请门槛 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 这意味着,小微企业进入门槛“更低”了。为适应当前小微企业新招工有限的现状,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新招工人数占比要求。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条件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与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的占比,由20%下降为15%,超过100人的企业下降为8%,将有更多的小微企业符合政策支持条件。 2.适当提高额度 符合条件的个人最高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 这意味着,贷款额度“更高”了。考虑到房租、工资等个人创业成本明显提升,将个人最高贷款额度由15万元提高至20万元。合伙创业的可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 3.允许合理展期 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小微企业和个人(含个体工商户,下同)创业担保贷款,可给予展期,最长可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对已发放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的,展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1年。 这意味着,贷款期限“延长”了。为解决个人和小微企业流动性资金问题,对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创业担保贷款,可给予展期,展期期限与国务院第83次常务会议关于中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延期还本付息有关要求保持一致,最长可展期至2020年6月30日,展期期间财政给予正常贴息。对患新冠肺炎的借款人,展期期限可延长1年。 4.降低利率水平 金融机构新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应适当下降,具体标准为:贫困地区(含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国14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贷款利率上限由不超过LPR+300BP下降为LPR+250BP,中、西部地区由不超过LPR+200BP下降为LPR+150BP,东部地区由不超过LPR+100BP下降为不超过LPR+50BP。 具体贷款利率由经办银行根据借款人和借款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情况等与借款人和借款企业协商确定。本通知印发之日前已发放和已签订合同但未发放的贷款,仍按原规定执行。 5.合理分担利息 自2021年1月1日起,新发放的个人和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利息。 6.免除反担保要求 自通知印发之日起,新发放的10万元及以下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以及全国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或信用社区(乡村)推荐的创业项目,获得设区的市级以上荣誉称号的创业人员、创业项目、创业企业,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的信用小微企业、商户、农户,经营稳定守信的二次创业者等特定群体,免除反担保要求。 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其他创业担保贷款逐步降低或免除反担保要求。这意味着,反担保要求“取消”了。 7.实行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与贷款还款率挂钩机制 各地相关部门要简化担保条件和手续,制定担保基金尽职免责和激励约束办法,合理提升担保基金代偿比例和效率。实行担保基金放大倍数与贷款还款率挂钩机制,创业担保贷款上年到期还款率(上年累计到期贷款实际回收金额/上年累计到期贷款应回收金额)达到90%以上的,本年可适当提高放大倍数至担保基金存款余额的10倍。 8.鼓励地方加大支持力度 各地可适当放宽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条件、提高贷款额度上限,由此额外产生的贴息资金支出由地方财政承担。 这意味着,支持群体“更多”了。将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个体工商户,网约车司机、出租车司机,出租车、网约车企业或其子公司,以及对已享受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且已按时还清贷款、在疫情期间出现经营困难的个人等,纳入支持范围。 9.强化统筹协调与激励约束 财政、人民银行、人社部门要完善协作机制,加快健全完善创业担保贷款分类统计制度,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充分整合资格审核、贴息、贷款发放等数据。人社部门负责做好资格审核工作。 为调动金融机构 积极性下调上浮上限 为调动金融机构放贷积极性,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可在LPR基础上有一定上浮。对此,财政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是为调动金融机构积极性。 此前政策规定,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利率可在LPR基础上有一定上浮,上限标准为:贫困地区、中西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分别可上浮不超过300BP、200BP、100BP,即贷款利率约为7%、6%和5%。2019年底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要贯彻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2020年实现普惠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再降0.5个百分点。 他表示,今年以来,国务院确定了一系列强化普惠金融支持措施,包括增加支农支小再贷款再贴现额度5000亿元,增加面向中小银行的再贷款再贴现1万亿元,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等,为金融机构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贷款利率提供货币政策支撑。 “在整体贷款利率下行的背景下,适当下调创业担保贷款浮动上限(50BP),既不会影响金融机构发放创业担保贷款积极性,也能更好适应当前利率下行的总要求,同时合理降低财政贴息支出负担。”该负责人表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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