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服务
友情链接 更多>>


  • 业务•产品
  •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业务•产品

承德银行个人开户服务标准

[2021年08月23日]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承德银行开立个人账户。我行将为您提供安心、放心、舒心的账户服务,相关服务标准公示如下:

  开户所需提供的具体资料

  1.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上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身份证。

  2.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应由监护人代理开立个人银行账户,出具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账户使用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以及监护关系证明。

  3.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应以居民身份证为主要身份证件开户。军人、武装警察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除出具军人和武装警察身份证件外,还应出具军人保障卡或所在单位开具的尚未领取居民身份证的证明材料。

  4.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5.外国公民,为护照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外国边民还可使用边民出入境通行证。2017年6月16日前签发的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证;2017年6月16日(含)后签发的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6.定居国外的中国籍公民,2004年以前定居国外的,可出具中国护照;2004年之后定居国外的,应辅助出具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户口簿。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身份证明文件

  二、资费标准

  承德银行收费标准请以各营业网点及承德银行官网公示为准。

  、办理时限

  请您积极协助我行完成身份识别、尽职调查工作。当您开户资料真实、完整、合规,我行承诺当日完成开户服务。

  风险提示

  您依法依开立和使用个人账户充分了解并知晓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经设区的市级及以上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账户(银行卡)个人及相关组织,假冒他人身份或者虚构代理关系开立银行账户的个人,5年内暂停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新开立账户。

  五、投诉监督电话

  承德银行总行监督投诉电话:0314-96368

  人行承德市中心支行监督投诉电话:0314-2026896

Copyright 2009 承德银行 版权所有 冀ICP备17005924号-1 总行地址:河北省承德市世纪城三期5号楼 邮编:067000 冀公网安备 13080202000288号 T 本网站支持IPV6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