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挂失业务[2023-09-26] |
(一)口头挂失 口头挂失指因遗失存款凭证而办理的临时性挂失,客户遗失的存款凭证办理口头挂失后在挂失期内将无法继续使用。 口头挂失有效期为5天,有效期内客户须补办书面挂失手续,否则口头挂失将自动失效。口头挂失时客户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卡号或账号、户名、开户日期、余额等信息供银行验证存款的真实性。 客户可通过营业网点、电子银行(如网上银行、电话银行、手机银行等)或函电形式办理口头挂失。通过营业网点办理口头挂失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户名、卡号或账号、开户日期、余额等信息供银行验证存款的真实性。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还需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 (二)书面挂失 书面挂失是指客户因遗失存款凭证到我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的正式挂失。办理书面挂失后,客户遗失的存款凭证将无法使用,客户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挂失申请书客户留存联到原办理挂失网点办理更换新存款凭证或销户手续,不可代办。挂失申请书遗失或损毁的,其挂失手续应比照书面挂失手续办理。 客户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提供存款凭证账号、开户时间、储蓄种类、余额等信息供银行验证存款的真实性,到我行任意营业网点办理书面挂失。若委托他人代理的,还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件。 (三)密码重置 密码重置是客户因遗忘存款凭证的密码而到我行任意营业网点重置密码。 客户办理密码重置,需提供遗忘密码的存款凭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密码重置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 (四)解除挂失 客户解除挂失,客户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已挂失的存款凭证、挂失申请书客户留存联向原挂失网点申请办理解除挂失。解除挂失不可代办。已收取的挂失手续费一律不退。 |